日前,承德兴隆县兴隆镇被国家环保部门命名为“国家级生态乡镇”。近年来,该镇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努力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。目前,该镇自来水普及率、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、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均达到了100%,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了75.5%,森林覆盖率已达75.8%,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了14.3平方米,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,地表水、声、空气质量等其它8项指标均达到创建全国生态乡镇的要求。